我姓廖,二十五,是这一间KTV的读生,工是自己一路排下来的,排到我把这一间包箱当成自己的家,家里那一台旧点歌机我连哪一颗键会卡都摸得清。
我这一生习惯替别人点歌,点到最後一首永远是别人的,别人唱完我才收,收到连牀边那一格果盘都是别人吃过的。
这一季的排班押在箱数上,押到排不下去我这一间就要停,停掉我连那一台旧点歌机都要搬走。
我怕的不是停。
我怕的是停了以後,他们四个换一条街,换到那一格躺着的不是我。
读生姓蔡,是这一条街的蔡氏,蔡氏在夜里的便利商店读班,班一站八小时,站到她的右手腕一弯也响,响得像有人在骨头里按扫码枪。
他处对象三年,处没断,断不掉到他连手机屏幕都是别人的照片,照片里他二十二,站在球场前,旁边站着一个我不认识的人。
他从不讲那一张。
不讲到有一次我替他捡扫码枪,捡到他柜台底下一张洗到发白的照片,照片里他二十二,站在球场前,旁边站着一个我不认识的人。
我没问。
我问不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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