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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程天朗紧紧扣住她这只手:“陈宝珠,我爱你,胜过我自己的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陈宝珠追问:“那你爱的,又是我的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爱是什么呢?又爱她的什么呢?

        程天朗打小就没好好读过书,后来阿文劝他,文盲给人当不好大佬的,他才慢慢认字、读报、学英文。

        书上只写了书中自有颜如玉,书中自有黄金屋。可白纸黑字,从来没教过他,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爱是什么?

        是望见她的第一眼,自己满身鲜血,一身罪孽,根本不配靠近。他拼命忍耐,拼命压抑,千百遍提醒自己要远离,反反复复告诫自己要躲开,要克制,可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,他还是忍不住扑上去,非要和她缠在一处。明明心知两人没有未来,走不到头,却还在一笔一画,刻画着和她的每一个明天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他到底,爱她什么呢?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瞧,连你自己都说不清到底爱我什么。可我清楚,我能从霍肇珩那里拿到什么——股份、信托、家族产业,跟爱情半分干系都没有。于我来说,这不过是一场拿筹码换利益的长久合作。婚姻说到底,就是把两个人的命捆在一起,谁都没法轻易抽身。

        你晓得他为什么不肯娶黎三小姐吗?别说什么黎三,什么李四,他一样不会选。他父母都不要他的时候,从前的未婚妻也丢下他,所有人都弃他而去的时候,只有我,只有我陈宝珠守在他身边,是我接住了他。人人都选择背弃他的时候,唯独我,铁了心要同他绑在一起共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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